澳门现金网_澳门英皇赌场-官网

图片
办理地点和时间
  • 办理地址: 济南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辆管理所大厅抵押窗口(槐荫区经十西路4199号)、各济南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区(县)大队车辆管理所
  • 办理时间: 每日9:00至17:00(节假日休息)
  • 联系电话: 0531-66712345、0531-12345
申请条件
  • 受理条件 机动车所有人将机动车作为抵押物抵押的,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抵押登记;抵押权消灭的,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解除抵押登记。 机动车所有人提交的证明、凭证无效的;机动车达到国家规定的强制报废标准的;机动车被人民法院、人民检察院、行政执法部门依法查封、扣押的;机动车属于被盗抢的;属于海关监管的机动车,海关未解除监管或者批准转让的,不予办理抵押登记,不予办理解除抵押登记。
申报材料
材料名称 材料类型 材料介质(形式) 纸质材料份数 纸质材料规格 对应电子证照 材料提交方式 来源渠道 来源渠道说明 材料必要性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填报须知 受理标准 备注
机动车所有人和抵押权人的身份证明 其他类 纸质 - - - - 政府部门核发 公安机关、军队、外交部等政府部门核发 必要 身份证 (1).jpg 抵押权人身份证明1.jpg 抵押权人身份证明2.jpg 身份证.jpg 抵押权人身份证明1.jpg 抵押权人身份证明2.jpg - - -
机动车登记证书 其他类 - - - - 政府部门核发 公安机关核发 必要 登记证书.jpg 登记证书1.jpg 机动车登记证书1.png - - -
机动车所有人和抵押权人依法订立的主合同和抵押合同。属于人民法院调解、裁定、判决解除抵押的还应当提交人民法院出具的已经生效的《调解书》、《裁定书》或者《判决书》,以及相应的《协助执行通知书》 其他类 纸质 - - - - 其他 法院部门出具 必要 协执.png 协执.png - - 抵押登记